一、怎样办理货物托运
1、托运货物应包装完好,携带发运人有效身份证件,属国家控制或禁运品还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属单位发货还应单位出具证明)
2 、 详细填写货物托运书
3 、 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称重
4 、 凭有效单证、证件到北京物流货运中心营业部办理托运(发货)手续;
5 、 交运费后请妥善保管货运单的托运人联;
6 、 若托运货物,还应先交海关、商、卫、动、植检验,符合规定后办理托运手续。
二、怎样办理货物提取
1 、 收货人凭货物提取联或到货通知单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若由单位收取应一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2 、 收货人委托他人提取货物时,应凭货运单上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
3 、 收货人应到我司的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负清所有应付费用
4 、 收货人应在北京货运单和货物提取记录上签字后提取货物
5 、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面清点,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污染、损坏 或延误到达等情况,请当面向快递货运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6 、 若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北京快递单或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
西安港务区园区自成立以来,努力建设内陆大港。创造了“港口内移、就地办单、多式联运、无缝对接”的内陆港模式,形成了以长安号、“西安港”、开放口岸、多式联运监管中心、跨境电商综试区等为基础的对外开放格局,来自全国29个省市的货源在这里集散分拨,超过七成的出口货物在这里集结走向欧洲和中亚,西安港已成为内陆地区沟通全国、联通世界的窗口。在深入挖掘长安号聚集能力方面,西安港务区大力实施通道+贸易、通道+产业战略,加快推进西安港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建设,吸引更多东南沿海科技型加工制造企落户西安港,将西安港打造成承接东南沿海产业,面向“”的加工贸易基地,为长安号积累货源,以产业聚集赋能长安号开行,实现通道、贸易、产业良性互动,为陕西、西安发展“三个经济”,推动“”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陆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