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办理货物托运
1、托运货物应包装完好,携带发运人有效身份证件,属国家控制或禁运品还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属单位发货还应单位出具证明)
2 、 详细填写货物托运书
3 、 对货物进行安全检查、称重
4 、 凭有效单证、证件到北京物流货运中心营业部办理托运(发货)手续;
5 、 交运费后请妥善保管货运单的托运人联;
6 、 若托运货物,还应先交海关、商、卫、动、植检验,符合规定后办理托运手续。
二、怎样办理货物提取
1 、 收货人凭货物提取联或到货通知单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若由单位收取应一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2 、 收货人委托他人提取货物时,应凭货运单上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
3 、 收货人应到我司的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负清所有应付费用
4 、 收货人应在北京货运单和货物提取记录上签字后提取货物
5 、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面清点,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污染、损坏 或延误到达等情况,请当面向快递货运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6 、 若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北京快递单或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货物。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